我参加格斗比赛,不小心失手打死人,犯法吗
对于比赛时出现的重伤或者死亡,有相关合约,比如保险赔付或者人道赔付等等,遵守合约道理上说得通。
UFC还有完善的规则和医疗保障体系,他们会聘请各种专家,做很多赛前准备来确保能把选手出现意外的风险降到最低。
其次,自愿的问题,法律允许的情况下,你情我愿的事怎么会违法呢?
在格斗,甚至强度更高的搏击比赛中,轻伤不过是家常菜。民法中有个概念叫自甘风险,受伤了自己承担责任,理所应当。成年人,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。
最后,犯规的惩罚相当公平。
对于特定的比赛,UFC会和运动委员会合作进行保险。
例如UFC205,对于选手的脑部损伤的保险超过1百万美金。具体的金额按照协议执行。
赔偿过后,就要追究相关责任。如果在没有犯规的情况下,场上裁判的责任首当其冲。
裁判金?温斯洛和山崎?马里奥(裁判均为第三方组织选派,由当地体育委员会和UFC共同决定录取)都因为过晚终止比赛,使得选手受到潜在的额外伤害而被开除。
而且比赛结束之后还需要一次体检和药检,消除比赛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损伤隐患,重复检查是否有选手存在作弊可能。
像拳击、格斗这种竞技比赛,拳拳到肉,很容易产生流血受伤事件,之所以存在这么久,不仅仅因为有广泛的观众群体,也因为背后有地区和国家的支持。更重要的原因,则是完善的制度保障,以及贴心的赛后服务。
有一部分人认为,格斗竞技是旧时代的“角斗场”,充满着杀戮和血腥,即使没有死亡,也教坏小朋友,带坏社会风气,不应该存在于现代社会。
暴力一旦搬上台面就避免不了模仿。暴力搏击的确起源于畸形的看客心理,血腥,未知,意外的冲击,极易给看客带来暴力的情绪。美国研究数据显示:约30%的看客在看完比赛后有过冲动的想法,8%的人付出了行动。
但我们还需要考虑一点,法律并没有禁止这项运动,而且现在的社会已经不是需要“卖命”才能苟活的年代。
过去有人为了赚钱豁出性命跟人决斗,现在的人们参与格斗比赛,只是为了比赛,只为了增强体质、锻炼身体的也大有人在。
UFC打死人违不违法这件事其实很容易理解,你情我愿,自甘风险,有规则保护,也有保险保护。
就像是在跑步竞技一样,跑步需要跳跃障碍,夺得冠军。搏击竞技也一样如果把对手看出一个机器,躲避攻击,击倒他,夺得胜利,一样合理。
只要在规则之内行事,就无需承担额外的责任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